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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一些关于巴特勒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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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不知道什么时候收集的资料,来源几乎不可考了。留存以待完善

女性主义之前的性别话语通常将身体(body)、社会性别(gender)和性欲(sexuality)不加辨析地捆绑在一起,认为身体决定性别,也决定性欲。女性主义强烈质疑这种决定论。但是长期以来,女性主义为了维护女性的共同利益,通常将女性稳定的身份建构在男性和女性的二元对立基础之上,从而赋予女性统一的政治立场———反对父权制。巴特勒认为,女性主义在批评传统性别观的同时,沿袭了一些传统的性别思考方式和观点,从而束缚了女性主义的理论和政治事业。

波伏娃有句名言: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尽管波伏娃承认性别差异,但是不认为身体决定性别;她认为,人的性属虽是既成事实,但是他/她的性别身份是开放的,是可以改变的。

在《性别麻烦》中,巴特勒进一步指出:“如果性别是一个人要成为的对象(但是却永远不可能完全实现) ,那么性别就是一个成为或者动作的过程。性别不应该被用作一个名词,一个本质的存在,或者一个静态的文化标签,而应该被视为不断重复的一种行为。”有点存在先于本质那味儿了

性别行为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norms) ,需要经历正常化的过程,在规范的限定范围内重复,并形成自我和主体性。这里,巴特勒借鉴了福柯在《规训和惩罚》和《性史》中的观点。在福柯看来,社会的各种机构和话语构成了种种权力的生产性模式,民众在压制性的机制下生活,获取自己的主体性认知。

后来在《消解性别》(2004年)一书中,巴特勒进一步指出性别的表演不是孤立的,而是在群体中共同完成的。“我们从来不是单独‘执行’(do)我们的性别,而总是与他人一起共同‘执行’,尽管也许这个他者仅仅是虚构的。”

而对玛莎·诺斯堡姆来说,巴特勒的性别理论忽略“真实女性的真实处境”,漠视“那些遭受饥饿、缺少教育、面对暴力和性侵犯的女性的痛苦”。同样,乔蒂·迪安认为巴特勒等第三阶段女性主义者不重视女性的团结,她们的理论“不能解释我们生活当中那些积极的交流层面”。在一定程度上,巴特勒被看作是女性主义的威胁,而非它的继续。

朱迪斯·巴特勒要我们思考的问题是:我们社会中的异性恋规范如何作为一种真理体制(regimes of truth)规定某些形式的社会性别表达是正确的,而另一些却是错误的?朱迪斯·巴特勒发现,社会性别的层级结构以统合生理性别、社会性别和欲望之间的一致性为基础而得以建立。为了建立性别的统一性,首先需要在生理性别、社会性别和欲望之间建立直接的关联。一个人如果在生理上是女性,那么她就应该展现她的“女性特质”,并在异性恋为规范的模式下渴望男人的爱。也就是说,以异性恋模式为主导的父权制社会只允许男性与女性两种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存在,一个人的生理性别决定其社会性别和欲望取向。这种性别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其实是社会管制的结果。生理性别的单义性、社会性别内在的一致性以及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的二元框架,都是管制性实践虚构出来的,它们起到巩固和自然化异性恋主义权力体制的作用。稳定的社会性别因而服务于异性恋规范,排斥任何非规范的性实践。

波伏娃进一步论述说,在主体与身体的关系之中,两性是有差异的。在父权制社会里,妇女被贬抑为与身体等同,她就是她的身体。而男人并不限制在身体之中,男人的价值不是与身体密切相关,他的意义超越了身体。在这一分析的基础上,波伏娃也为女性设想了超越身体的图景,她在《第二性》中从不同学科背景对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角色的女性进行了分析,其焦点是分析女性要超越身体、获得存在价值的制约与潜能。

巴特勒在《性别麻烦》中挑战了女性主义理论关于妇女主体与社会性别的概念。如果说社会性别理论的一个基本假没是,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是不同的,社会性别是生理性别的文化建构,那么,巴特勒挑战了这种区分,并指出,生理|生别本身也是文化建构的结果,“事实上从定义上来说,我们将看到生理性别其实自始至终就是社会性别。”区分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的结果是,生理|生别被看作是天生的、固定的、不受语言与文化影响的,是一张白纸,任由文化在其上建构社会性别,其结果是把身体看作是生物现象而把它自然化了。在这个论辩过程中,巴特勒把身体放在性别研究的中心位置,建立了生理性别/社会性别/身体的i维分析框架。

由于二元对立逻辑把持着性别规范,故而当在性别领域的“人的资格”被设定之后,所有在此对立中处于一端,又同时偏向另一端的性别/性向实践,都被视作低等、病态、畸形,受到歧视和强制矫正,比如我们语言里“人妖”这样名词,正是这种情况的明证。巴特勒表示,规范实际上也已经为人的资格设定了标准,“人的范畴”也是被规范规定的。非洲裔黑人、同性恋、性别模糊者、未开化民族、穷困者......这些人在一开始就被排斥出规范设定的“人的资格”,各种悲剧也就随之而来,而这些群体的状况开始改善之时,也正是被纳入到“人”的范围之内以后———当然情况绝非如此简单。故而,巴特勒强调,将来“保持‘人’这个概念的开放性是相当必要的”

就此而言,巴特勒的性别规范概念亦为性别解放设定了一种新的可能性目标。目前女性主义所推行的性别解放,依然是以“争取性别平等”、为“妇女争取权力”为目标。但巴特勒通过性别规范的概念提醒人们,若达成解放的目标,不一定非要在维护两性分隔的传统模式下进行,也可以通过“消解性别”,通过从根本上质疑和否定性别制度中的二元对立逻辑和强制逻辑来实现解放。这不仅意味着现存的两种性别皆可获得解放,也会使目前不在性别规范之中的、倍受压迫歧视的性少数群体获得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