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自杀不自由,则生存不勇敢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4年12月21日
若自杀不自由,则生存不勇敢
人没有出生的自由,却有死亡的义务。因此,人没有活着的责任,并应该有死亡的的权利。正因为人随时可以自杀,才使得坚持活着是需要勇气的事。
人类的赞歌就是勇气的赞歌,人类的伟大就是勇气的伟大。
被自由绑架
萨特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描述了他的观点:人被抛入世界当中,被自由绑架;人是完全自由的,不断自由地做出选择,并承担其后果。我很喜欢“抛入”这个措辞,就像蒋捷的词: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描述了一种存在与时间的无情,一种无可奈何,一种无法拒绝的处境,即:我存在。
这应当是人唯一的不自由了。假如用一点点人存原理的思路,人不能选择自己存在于世,也不能选择地有终结。除此之外,“上帝已死”,任何事情都“无不可”了。
我们将被自由绑架着度过一生。
落难
“抛入”的另一层含义,也许是抛弃,如同暴雨中水洼里的一片落叶,经历种种命运。也许是幸运的,做想做的事,成为想做的人(并且没有接触哲学);也许是不行的,只能疲于生计,郁郁不得志(甚至接触了哲学)。或者如伍迪艾伦所说:生活只有miserable和horrible两种。
每个人都过着miserable的日子,又看到许多horrible的日子。倘若有人幸福美满,那么很可能认为自己无法承受那种悲惨人生。但事实上每个人都有忍受的能力,至少周国平的短篇《罗哦男的王子》就迷倒蜀国这样的形象:衣食无忧的王子在听说人间疾苦时总感叹:“太可怕了,要是落在我头上,我一定受不了”;但当厄运真的到他的头上,战争使他家破人亡行乞度日时,他的看法改变了:“凡是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头上,谁都得守着,而且受得了————只要他不死。至于死,那更是一件容易的事了。”
并非每个人都是王子,但是每个人都“落难”于世。无论怎样的生活,人都要受着。如同截肢手术,难以想象不做麻醉如何忍受;但是如果被五花大绑之后直接锯腿,那么也没有什么“无法忍受”的说法。(也许分娩是更真实的例子,但介于它是大约一半的人特有且被另一半人逃脱,所以并不恰当)
逃难
落难的人的灾难,无论如何都有一种结束方式,即死亡。被按在病床强行截肢的人,有大出血休克死亡的风险;颠沛流离居无定所的人,也有饥寒交迫暴死街头的可能。
战火下的人民,可以选择逃难,可以尝试到战火之外的地方;“生存的灾难”下的众生,也有一种逃难,即自杀:
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
认识到人被抛入世界的颠沛,认识到miserable 或 horrible 的人生,认识到“我存在着”的换挡,如此这般的“灾难”,是的自杀这种一劳永逸的逃难方式成为显而易见的答案。人没有出生的自由,却有死亡的义务。
生存的勇气
假如人没有自杀的自由,所有活着的人因为只能活着而活着,那么他们只不过是生活的奴隶。他们的坚持和努力,不过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甚至,这种生活甚至称得上“不需要努力”,只是活着罢了,并没有其他可做的事。他们是被迫
活着的,是被迫
实现自我价值的,如若寿终正寝或英年早逝,也是被迫
去死的。这样的生活并不勇敢。
然而,当人有自杀的权利时,努力的生活便是一种选择,一种源于人的自由的选择。这才是需要勇气的事:选择
接受生活的挑战,选择
对抗苦难,选择
努力实现自我、成为自我,选择
去生活,甚热爱生活。
真正的英雄主义只有一种,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并依然热爱它。
正因为人有选择自杀的自由,活着才需要巨大的勇气,才是一件伟大的事情。这使得活着成为一种对无可避免的死亡的反抗,使得人是自己的主宰而非奴隶。